奉节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员
一、招录计划
奉节县消防救援大队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10名。
二、招录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消防事业,志愿从事消防工作,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二)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30周岁以下的男性,有B2以上驾驶证、厨师证、通信工程师证和文秘工作经验的可优先考虑。
(三)具有高中(含中职)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五)退役军人、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者、体育运动特长生等优先录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其他不宜报名的。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5日至 12 月28日17时。
2、报名地点:奉节县人力资源市场(重庆市奉节县永安街道少陵路96号)。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13996647213
(二)综合体能测试:12月29日早上9时在奉节县消防救援大队(奉节县永安街道万胜路1119号)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进行。测试项目:立定跳远、俯卧撑、100米跑、1000米跑。
(三)面试:体能测试结束后进行面试,内容包括形象气质、普通话、交流应变能力等,面试评定等级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四)体检:在拟招录人员数量的基础上增加50%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五)政审:本人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个人政审证明,交奉节县消防救援大队。
四、录用程序
(一)建立劳动关系:由重庆市奉节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规为培训合格者建立劳动关系、办理社会保险。
(二)培训:录用人员按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重庆市奉节县消防救援大队办理报到,接受为期一个月的封闭式岗前培训。
(三)用工单位:奉节县消防救援大队。
(四)工作地点:奉节县消防救援大队西部新城消防救援站。
五、综合保障
(一)合同签订
专职消防队员按照有关标准编配,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续签、解除和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待遇
1、录用后工资标准约3000元/月,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参照消防队伍标准,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岗前培训期间工资1700元)。
2、按照国家规定,每月享受8天的轮休假;工作满1年不满5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5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1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15天。
3、享受《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抚恤待遇。
六、其他
(一)报名时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签订《体能测试个人风险责任承诺书》。具有优先条件的还需提供退伍证、毕业证书、相关技术证书等复印件。
(二)基于消防救援工作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三)报到时需交服装费及培训费1500元,在岗工作一年后予以退还;一年内无正当理由申请离岗或因违法违规、受到处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不予退还,并将不再招录。
附件:1、体能测试个人风险责任承诺书
2、体能测试评判标准
附件1:
体能测试个人风险责任承诺书
本人自愿参加奉节县消防救援大队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人自愿参加本次体能测试,测试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招录单位安排和要求参加测试。如在测试期间因本人违法违纪违规导致本人或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均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与招录单位无关。
二、本人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未隐瞒病史,未服用任何有助于提高测试成绩的辅助性药物,能够正确判断参加体能测试可能引发的后果。如在测试期间因本人隐瞒个人身体健康状况或服用有助提高测试成绩的辅助性药物,造成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的,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与招录单位无关。
三、本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试中的任何一个项目,自愿接受招录单位“不合格”判罚。
四、测试前,招录单位已明确告知本人此次体能测试相关要求和全部内容,并就该承诺书的承诺事项进行了说明和风险告知,本人完全知晓并接受。
承 诺 人:
身份证号:
2020年 月 日
附件2:
体能测试评判标准
项目 | 测试成绩对应分值、测试办法 | |||||||||
2分 | 4分 | 6分 | 8分 | 10分 | 12分 | 14分 | 16分 | 18分 | 20分 | |
1000 米跑 (分、秒) | 4′25″ | 4′20″ | 4′15″ | 4′10″ | 4′05″ | 4′00″ | 3′55″ | 3′50″ | 3′45″ | 3′40″ |
1.分组考核。 2.在跑道或平地上标出起点线,考生从起点线处听到起跑口令后起跑,完成 1000 米距离到达终点线,记录时间。 3.考核以完成时间计算成绩。 4.得分超出 20分的,每递减 5秒增加 1分,最高 25分。 | ||||||||||
立定跳远(米) | 2.09 | 2.13 | 2.17 | 2.21 | 2.25 | 2.29 | 2.33 | 2.37 | 2.41 | 2.45 |
1.单个考核。 2.在跑道或平地上标出起跳线,考生站立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脚尖不得离开地面,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助跑、垫步或连跳动作,测量起跳线后沿至身体任何着地最近点后沿的垂直距离。两次测试,记录成绩较好的1 次。 3.考核以完成跳出长度计算成绩。得分超出20分的,每递增 4 厘米增加 1分,最高 25 分。 | ||||||||||
俯卧撑(次/2分钟) | 6 | 8 | 10 | 12 | 14 | 16 | 20 | 25 | 30 | 35 |
1.分组考核。 2.按照规定动作要领完成动作。屈臂时肩关节高于肘关节、伸臂时双肘关节未伸直、做动作时身体未保持平直,该次动作不计数;除手脚外身体其他部位触及地面,结束考核。 3.考核以完成次数计算成绩。得分超出20分的,每递增 1次增加 1 分,最高 25分。 | ||||||||||
100 米跑 (秒) | 15″7 | 15″4 | 15″1 | 14″8 | 14″5 | 14″2 | 13″9 | 13″6 | 13″3 | 13″0 |
1.分组考核。 2.在 100米长直线跑道上标出起点线和终点线,考生从起点线处听到起跑口令后起跑,通过终点线记录时间。 3.抢跑犯规,重新组织起跑;跑出本道或用其他方式干扰、阻碍他人者不记录成绩。 4.得分超出 20分的,每递减 0.3秒增加 1分,最高 2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