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有效发挥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根据奉节人社发〔2025〕114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镇辖区内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数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范围和岗位
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公共环境卫生保洁2名
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民政协管1名
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机关事务服务岗1名
1.招聘对象范围:
具有本市户籍且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即《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16〕239号)文件中规定的十类人员,具体包括:
①男五十周岁、女四十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失业登记满3个月);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③零就业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④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⑤农村建卡贫困户中的登记失业人员;⑥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员;⑦登记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⑧登记失业的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⑨登记失业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⑩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2.招聘岗位:公共环境卫生保洁岗位、民政协管岗位、机关事务服务岗位。
三、招聘要求
1.不符合公益性岗位的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一)严重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特别是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等级为1、2级(或相当于)的残疾人员;(二)已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就业创业人员,包括企业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自主创业(就业)等人员;(三)已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等;(四)公益性岗位工作由其他人顶替的人员;(五)已注册有工商营业执照的人员;(六)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人员;(七)从事公益性岗位已满3年或者5年的人员;(八)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九)不服从管理监督和考核的人员;(十)其他不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
2.年龄要求:
男性:16周岁以上59岁以内;女性:16周岁以上49周岁以内。
四、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管理。
2.自愿从事村(社区)乡村公共服务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能够胜任工作岗位的需要。
五、岗位职责
公共环境卫生保洁:负责规定片区内的地面清洁,四周无散落垃圾,无垃圾堆放,房前屋后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及时清理枯树枝树叶,保持整洁。
民政协管:协助开展低保审核、特困人员照料、临时救助申请、民政政策宣传及信息统计等工作。
机关事务服务:负责机关集中办公区或指定区域的后勤服务管理,包括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绿化、餐饮、会议服务、水电气暖供应、车辆交通等。
六、薪酬待遇
1.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按月计酬(月工资标准不低于我县当年最低月工资标准,即:2200元/月),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
七、申请时间和方式
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有意向者持身份证原件在2026年1月30日前向所在村(社区)报名。然后由各村(社区)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后,汇总上报镇社保所进行人员资格复审。
八、公示、聘用
青龙镇人民政府对各村(社区)上报的招聘人员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拟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不低于5天的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选,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咨询电话
青龙镇社保所:023-56802023
特此公告